
天津企业租车 租车出游注意事项
天津企业租车先容说随着自驾游的兴起,天津出现了多起针对租车行的犯罪行为,犯罪嫌疑人或假冒他人名义,或团伙作案,在租得汽车后,随即在网上联系卖家,将汽车低价出售。为避免损失,审理本案的法官提醒广大租车行朋友一定要严格审查租车人信息,及时跟踪车辆行驶轨迹,一旦发现车辆偏离合同双方约定的轨迹,马上联系租车人,做好报警的准备。
同时天津博强汽车租赁有限责任企业也要提醒广大消费者朋友,低价购买没有合法来源的汽车,涉嫌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,切不可因贪小便宜使自己身陷囹圄。下面就由小编给大家讲几招出游防万一招数:
第一招:丢车别惊慌;一旦车辆被盗、丢失,不必惊慌,应先向公安部门报警,协助警方破案追回车辆。即使车辆无法追回,也不必焦虑。一般出租人都已经依照法律和合同的约定投保了车损、盗抢和第三者责任险,受益人当然是出租人。如果承租人确有过错,承担的赔偿责任也仅仅是保险企业拒赔、免赔的部分以及出租人部分租金的损失。
第二招:有的租赁企业有紧急抢险服务,一旦得知车辆故障情况,会马上抢修,或为承租者更换新的车辆,出游时要详细了解服务内容,尽量选择服务范围比较大的企业。一般情况下,车辆自然损坏的维修费用由出租方承担。
第三招:肇事莫逃逸;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后,承租人必须保护好现场,不可逃逸,并尽快通知交管部门和出租方。如果承租人逃逸,即使在办理了还车手续后,也可能发生车辆被依法扣留等法律后果,因此造成的损失,要由承租人承担。
许多租赁企业的租车合同规定,交通肇事后,保险企业免赔、拒赔的款项也要由承租人承担。车辆有损坏的,承租人不仅要承担维修费用,还要负担车辆加速折旧费,具体数额由双方在合同中协商确定。交通肇事给出租方造成的部分租金损失也要承租人承担。各个条款都不利于承租人。因此奉劝租车出游者谨慎驾驶,预防事故发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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